一、为加强计算机的统一管理,更好的利用计算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购置、管理和使用。 1、应保持计算机设备及室内整洁、干净,要经常清除室内和计算机设备上的灰尘。严禁在计算机边存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强磁性物品。 2、严格遵守计算机开、关机顺序。 开机顺序:插座电源→打印机电源→显示器电源→主机电源; 关机顺序:主机电源→显示器电源→打印机电源→插座电源。 在操作系统中关机应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严禁直接关闭电源。 3、严禁带电插拔计算机设备的联结器和电缆线。 4、内网所有应用软件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安装,严禁私自安装和删除任何软件。 严禁安装BT、电驴等严重消耗网络资源的下载工具。 5、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不得擅自使用外来软盘(含光盘、软件等),不得随意为他人拷贝软件 6、严禁私自安装任何计算机游戏,利用计算机玩游戏。 7、计算机设备如有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擅自拆装造成计算机或外接设备损坏的,由拆装者负责赔偿,并扣除年终考核相应分数。 三、计算机的使用人员为所有在职干部、职工,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禁止使用本局计算机,如因外来人员使用计算机造成损坏或重大损失的,由该计算机使用人员负责。 四、使用人员应做好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内部机密外泄;禁止在局域网、广域网上发布各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信息,注意做好网上信息交流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各类与计算机使用相关的密码。 五、各种文件、数据库必须定期备份,降低因计算机意外故障而造成的数据损失程度。 本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