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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时间:2015-10-10
 

     9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自201510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为使广大创业者准确把握并运用好相关政策规定,现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国务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主要内容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归并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这项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的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二、我市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展的有关情况

2014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6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8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最近,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01日起,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崔洪刚市长、王文禄副市长多次就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出指示,并就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电视会议精神作出安排。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自去年以来,市工商局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与市行政审批中心、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业务指导,积极倡导基层先行先试。2014年,我们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了“多证联办”便利化改革,企业在工商登记窗口,3个工作日内即可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刻制等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2月份,指导博兴县试点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协调相关部门设置“企业设立专用通道”,采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对材料齐全的新设立企业,实现100分钟内审批办结,这一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其他县区也分别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了“多证统发”,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刻制,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多证统发”,提高了证照审批效率。

 三、今年101日后,企业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方法

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自今年101日起,新设立、变更的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在过渡期内,也就是2015101日—20171231日,原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201811日后,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企业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有两种情况:

一是新设立企业。申请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二是已设立企业,也就是现有存量企业。可以通过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时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直接申请换发。换照时须交回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收缴、存档。原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由登记部门按营业执照记载信息发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证件不齐全的,登记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处理。原有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目前我市现有4万多户存量企业,将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完成换照,工作量很大。为此,工商部门将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存量企业换照工作,及时通知现有存量企业换照,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对于换发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严禁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换照等工作中“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条件和登记流程

我市实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便利化为出发点,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企业登记信息,同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共享给税务、质监、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按照与税务、质监部门信息共享的要求,企业在申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除提交原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在设立、变更环节增加了财务负责人信息表,联络员信息表;在注销环节增加了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的具体规定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国家工商总局向山东省一次性预赋满足5年需求的统一代码码段后,由省工商局在全省进行分配,并采取实时、流水、自动赋码的方法,对全省市场主体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随到随取,自动生成符合编码规则的统一代码。

六、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在社会上能否实现“一照一码”通用

省政府《通知》明确规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将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等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给予认可和应用,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涉企相关手续时无需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工商部门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规范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进一步优化申请、受理、核准、公示、发照等程序,登记机关审核后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严格全省统一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流程,办理企业登记业务,严禁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是全面提升登记服务效能。自去年以来,我们及时把握国家层面改革动态,研究探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组织各县(区)参加“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培训,为落实改革任务做好充分准备。922日全国和省、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电视会议后,我们迅速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在市、县两级工商登记窗口设立“三证合一”综合服务通道,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登记流程指引等材料,并通过工商局网站、服务大厅LED屏幕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按照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及相关技术、数据标准,市工商局已完成了综合业务系统、网上登记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核发一照、加载一码”功能。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及数据专线方式,与地税、质监、国税的网络及数据实现对接,实现了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同时,通过工商、税务、质监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提高了数据准确率,提升了税务征缴水平,增强了对企业的协同监管能力。

目前,我市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1日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下一步,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与税务、质监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抓好省政府《通知》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培训宣传,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服务水平,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切实释放改革红利。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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