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振华率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惠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口岸办主任杨明,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晓明,市工商局副调研员王向农,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许亮参加检查。惠民县领导范连生、李勇、班福忠、赵金沙、吴胜林陪同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山东圣豪惠兴农资有限公司、惠民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详细检查了农资销售索证索票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惠民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消法》工作汇报。据了解,自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惠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工商、消协等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新《消法》,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2014年共受理投(申)诉293件、举报44件、咨询412件,办结率10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87万元。宋振华充分肯定了惠民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宋振华强调,一是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维权意识,营造维权氛围;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人群的维权;三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维权方式,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四是要做好各方面保障工作,加大检查、监测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