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至27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组成检查组,对拟公示的2016年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严格按照《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不低于申报单位数量的20%的抽查比例,采取实地查看、提问问题、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共抽查申报单位22家,查出存有消费维权机构不健全、消费维权机制不规范等问题的4家,既严格规范了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的申报程序,又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