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用户数量飙升,只要打开微信,我们会发现,原来晒自拍、晒心情的朋友圈,渐渐被各种各样的售卖广告侵占,总有人在“朋友圈”里发布各类商品购买信息,“朋友圈”购物逐渐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微信开店的步骤十分简单: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即可。然后再动动手指,配上图片,聊聊天,一单生意就做成了。微信购物具有门槛低、运营成本低、操作便捷等特点,所以被广大网友接受。 但是,微信商家大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固定经营场所,微信目前尚未实行实名制,账号多是以个人名义注册,客观存在造假的可能。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微信经营者大多都要求消费者先行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交纳部分定金甚至全额付款,这种交易方式极易出现收款不发货、实物与宣传不符的情况。另一种情况就是,通过私下里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又没有实体的店铺,就只能被看作是双方个人达成的交易,无法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 一、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要仔细甄别,付款时应避免以直接汇款的方式购买,尽量采取当面交易的方式。若当面交易的条件不允许,消费者应坚持通过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进行付款,并保留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转账凭证,从而为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留存证据。 二、要擦亮眼睛、谨慎下单,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 三、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不要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进行网购,避免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