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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返款”“免费送”背后有陷阱
时间:2017-06-14
 

滨州市消费者协会2017年第6号消费警示

 

近年来,“全额返款”“免费送”已成为一种新的促销模式。一些经营者利用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却在合同中设置消费陷阱,导致经营者的承诺成为“空头支票”,消费维权也陷入困境,甚至出现信用方面的风险。

“免费领”变“贷款买”

一些经营者宣称的免费领手机活动,实际上是通过让消费者现场办理手机贷款消费,并以介绍客户平台返现为附加条件,作为充抵分期还款金额的方式诱导贷款消费;平台返现一旦无法兑现,消费者介绍客户未达到协议要求,消费者就应当承担贷款的利息和本金,所谓的免费活动化为泡影,还将面临个人信用评价被降低的风险。

“馅饼”暗藏四重风险

一是,免费领取商品难兑现,双方权利不对等。经营者宣称的免费领取商品,将高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以附加条件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以转嫁自身的经营成本。协议中还约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不能退货等许多不合理条款。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即使符合法定退货条件,消费者也不能按照“三包”规定进行维权,从而免除经营者责任。

二是,约定不明成隐患,贷款消费藏风险。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购买商品,与小额贷款平台构成借贷合同关系,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违约责任往往由该平台单方面约定。消费者贷款购买商品的价格往往高于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贷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从而产生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风险。

三是,协议规则迷雾重重,平台返现随时终止。平台返现一般未明确约定返现数额和返现期限,一旦平台未及时返现或者返现数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消费者必须自掏腰包还贷;平台方时常以系统维护为由关闭平台,即使消费者符合平台返现的要求,也会面临平台关闭、无法返现的局面。

四是,“全额返现”未兑现,商家“跑路”维权难。全额返现模式须以经营者足够的资金周转为前提,本质是通过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现,一旦无人参与来衔接活动,经营者“免费领取”“全额返款”活动作出的承诺就成为“空头支票”,特别是经营者资金链断裂或卷款潜逃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

慎重理性面对“免费”

如何才能有效避开陷阱和降低风险?一是,消费者要秉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都应有一定成本的消费理念,天上掉馅饼必然隐藏不可预知的风险;二是,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及消费能力,选购满足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不要轻信具有诱惑力的广告宣传,切忌冲动、跟风和盲从;三是,消费者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轻信经营者的承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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