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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7-20
 

 

工商组字〔2012〕6
 
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
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工商局(分局)党组(党委):
自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立足职能、服务群众、执法为民、促进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推动工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局党组决定表彰全市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分局党组(党委)按照分配名额、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根据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7月19日前上报)和《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7月19日前上报)的填写上报,手续齐全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局人事政工科。
联系人:刘青、王红霞   联系电话:3352012;
邮 箱:市局协同办公系统站内邮件市局人事政工科刘青、王红霞信箱。
 
附件: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方案
 
                              
 
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方案
 
经市局党组研究,拟对2010-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提出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党员更红、支部更强、窗口更亮、服务更优”的要求,总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全面情况,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市工商系统争创人民“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服务标兵”、“满意执法人员”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树立工商机关良好社会形象,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表彰活动面向全市工商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一)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各县工商局(分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县工商局(分局)党组(党委)一般不作为表彰对象。已获得省局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重复表彰。
(二)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全市工商系统在职党员。县处级党员干部一般不作为表彰对象。已获得省、市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不再重复表彰。
三、表彰名额和方式
根据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确定表彰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130名(县级局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10%)。表彰方式:制发表彰通报和光荣册。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的要求,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改革发展中战斗堡垒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党组织。
1.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星级(示范)工商所、学习型工商所等,注重提高工商所监管执法效能、服务发展水平和消费维权能力,成绩显著的基层工商所党组织;
2.努力创建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注重提升服务技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人民群众反映良好的窗口单位基层党组织;
3.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政指导,不断提升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工商机关公平公正执法权威,成绩显著的执法部门基层党组织;
4.加强“学习型工商”建设和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岗位练兵,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成绩显著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
5.立足工商机关职能,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成绩显著的基层党组织;
6.有其他突出成绩的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的要求,注重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模范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的党员。
1.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年”、“学习型工商建设年”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在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岗位上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成绩显著的基层工商所党员;
2.积极参加服务标兵评比、争当业务能手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提升服务质量,人民群众反映良好的窗口单位党员;
3.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工商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树立工商机关公平公正执法权威,成绩显著的执法部门党员;
4.积极参加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争当业务尖子,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作风务实,讲求效能,成绩显著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
5.注重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成绩显著的党员;
6.有其他突出成绩的党员。
五、评选工作程序
(一)各县分局要严格按照分配的表彰名额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拟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要按照评选条件要求,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党组(党委)研究,层层把关;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注意征求党的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组织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和公示等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二)各县分局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填报工作。对拟推荐表彰对象要统一组织填写《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和《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以县局(分局)为单位按时上报。
(三)市局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审批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局人事政工科和机关党委承担,并对各县分局推荐上报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建议名单提交市局党组研究。
(四)市局发布表彰通报。市局党组对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建议名单研究通过后,印发《关于表彰全市工商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报》,制发光荣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广大党员、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窗口单位、监管执法一线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区努力工作的党员倾斜。
(二)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以评选表彰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在全市工商系统大力选树典型,弘扬正气,把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过程,作为促进全市工商系统干部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的过程。
(三)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要充分运用系统和地方媒体,大力宣传荣获表彰的工商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突出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工商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及省委、市委和省市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积极挖掘特色亮点,不断积累创新经验。通过表彰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深入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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