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议。副市长万永格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直47个相关审批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工商(市场监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与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签订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领清单》。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杰同志对《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16〕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1号)进行解读。 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编办、惠民县政府、博兴县政府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万永格副市长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模式,着力构建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要立足于“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以更有力的“管”,促进更有效的“放”,提供更优化的“服”,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万永格副市长强调,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协同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和互联共享,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转换。要扎实做好“双告知”工作,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共治,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